索 引 号: | 6107000053/2021-00004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供销社 | 来 源: | 汉中市供销社 |
有 效 性: | 发文时间: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3月03日 09:42 | |
内容概述: |
一、基本情况
汉中市供销合作社成立于1950年2月,是市政府领导的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组织,2007年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辖汉台区、南郑区、勉县、略阳、宁强、留坝、城固、洋县、西乡、镇巴、佛坪11个县区供销社。
汉中市供销合作社机关编制19人,领导班子一正两副。设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资产管理科、人事教育科5个科室。现有直属企业4户,其中,市工业品公司、市物资回收公司已改制结束,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基本结束,市土产果品总公司以库房和酒店出租维持经营。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二)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社合法权益。
(三)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联系,协调社员社之间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四)拓展为农民和城市居民服务的领域,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等经营服务活动,培育和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水平。
(五)指导和推动全市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六)指导本系统的人才对我建设和人才开发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供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七)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指导全市各级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
(八)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5号
电话(传真):0916-2626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