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81号)要求,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供销合作总社按照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报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反馈结果,拟确定西安市临潼区供销合作社等13个单位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含备选),延安市洛川县供销合作社主任雷张锋等2名同志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7220080,63915104
邮 箱:sxgxshzzd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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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10004
附件: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